《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事项办事流程 | |||||||||||||||
办理流程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办理内容 | 办理结果 |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乡镇卫计办窗口工作人员 | 当场收件 | 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进入下一个环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 签发《收件清单表》或《一次性告知书》 | ||||||||||
受理 | 乡镇卫计办窗口工作人员 | 当场受理 |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有关要求 | 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个环节 |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乡镇卫计办负责人 | 即时办理 | 将材料信息录入GX-PADIS-生育服务证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申请表 | 提出审查意见 | ||||||||||
决定 | 乡镇卫计办负责人 | 即时办理 | 作出准予发放或不准予发放决定。 | 审查同意:准予发放 审查不同意:不准予发放 |
|||||||||||
制证与结果送达 | 制证 | 乡镇卫计办窗口工作人员 | 即时办理 | 根据决定结果制证 | 现场制作《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结果送达 | 乡镇卫计办窗口工作人员 | 即时办理 |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当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