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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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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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桂医保规〔2019〕3号文规定的救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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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桂医保规〔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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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一份(原件); (二)住院收费发票一式一份(原件); (三)疾病诊断书(原件); (四)患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或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五) 银行卡复印件(患者本人或户主的)一式一份(复印件); (六)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 注意: 1、医疗救助享受时间以民政局认定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民政保障时间范围为准。 2、异地就医救助对象按规定办理转院或异地就地备案方可享受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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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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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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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上思县团结西路上思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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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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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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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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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70—8520600 |
投诉电话 |
0770-8517545 |
事项名称 |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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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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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桂医保规〔2019〕3号文规定的救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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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桂医保规〔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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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一份(原件); (二)住院收费发票一式一份(原件); (三)疾病诊断书(原件); (四)患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或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五) 银行卡复印件(患者本人或户主的)一式一份(复印件); (六)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 注意: 1、医疗救助享受时间以民政局认定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民政保障时间范围为准。 2、异地就医救助对象按规定办理转院或异地就地备案方可享受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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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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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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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上思县团结西路上思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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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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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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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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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770—8520600 |
投诉电话 |
0770-8517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