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规定。
(2)服务内容: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庭按标准发放优待金,优待金每年兑现一次。
(3)服务程序:义务兵家属领取优待金,须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单位的证明信等,按市及县市区或乡镇规定的优待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发放地点,到义务兵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或乡镇民政部门办理优待金领取手续。
(4)服务时限:依据《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为二年。
(5)服务标准:A、从全日制高等院校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按照规定,由其入伍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B、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C、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及军队文体类专业人员的家庭,不享受优待金。
(1)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规定。
(2)服务内容: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庭按标准发放优待金,优待金每年兑现一次。
(3)服务程序:义务兵家属领取优待金,须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单位的证明信等,按市及县市区或乡镇规定的优待金发放标准、发放时间、发放地点,到义务兵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或乡镇民政部门办理优待金领取手续。
(4)服务时限:依据《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年限为二年。
(5)服务标准:A、从全日制高等院校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按照规定,由其入伍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B、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C、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及军队文体类专业人员的家庭,不享受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