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贷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其他有贷款需求的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提供相关困难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2.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贷款学生(首贷)持已签字的申请表与共同人,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4.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诚信还款: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知识改变人生,信用成就未来!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的义务,也是对自己人生信用记录的珍爱。毕业后的贷款学生必须按贷款时的承诺诚信还款。
防城港市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防城港市 0770-2883829
上思 县 0770-8525506
东兴 市 0770-7694479
防城 区 0770-3251870
港口 区 0770-28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