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于2015年5月27日开业运营,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心理康复、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我院担负全市精神病患者的收治任务,承担“三无”对象、司法肇事对象、残疾服务对象中的精神病人及社会各类医保对象的精神病人收治任务,同时肩负全市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指导全市精防机构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服务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本级)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86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9.0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5.7万元,增长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8.83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70.01万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拨付公租房项目住房保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1295.9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8.2万元,增长14.91%,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29.2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74.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医疗机构增加业务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3.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0.45万元,下降4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较多。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862.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14.29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3.08万元,增长12.0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1572.4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1369万元,增加203.42万元,增加14.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增加医疗卫生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41.87万元,用于公租房建设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70.05万元,减少30.18万元,下降4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完工。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248.0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0.9%。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3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65万元,增长7.0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4.32万元。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74万元,支出决算为46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8%。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7.74万元,支出决算为42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主要是2020年精神卫生、重大传染病防治、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等经费,用于开展各项医疗卫生工作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增加了该部分的拨款。主要用于公租房项目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2018年我院财政补助方式为定额补助,故我院无基本支出,只有项目支出。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表(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2018年我院财政补助方式为定额补助,故我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分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精神病院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