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但小火亡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多发于居民、村民自建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成倍增加,特别是我市作为沿边沿海城市,近年来旅游发展迅猛,基于居民、村民自建房开办的农家乐、民宿大量涌现。部分农家乐、民宿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日常管理薄弱,违法、违章行为大量存在,已成为滋长和发生火灾事故的高危场所。为切实加强我市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全面遏制我市小火亡人火灾多发频发的势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消防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第50号)拟定了《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第50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18年初,市消防支队作为的牵头单位起草《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城港红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消防支队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形成《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
四、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
《办法》共35条,主要内容共6章:总则、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消防技术要求、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职责、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本部分内容对《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原则作出规定,以及明确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需要办理消防手续。
(二)消防手续办理。本部分内容对不同规模的农家乐(民宿)需要办理消防手续的种类进行明确。
(三)消防技术要求。本部分内容对农家乐(民宿)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层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火分隔、内外装修、电气安全等做出规定。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本部分内容对农家乐(民宿)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等作出规定。
(五)消防安全职责。本部分内容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农家乐(民宿)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明确。
(六)附则。本部分内容规定施行时间及与新规定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
五、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情况说明
2019年6月14日,我支队将《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送给32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在防城港市红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8月5日,有25个单位无修改意见,有4个单位反馈了修改意见,有3个单位逾期没有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无群众反馈意见。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但小火亡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且多发于居民、村民自建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成倍增加,特别是我市作为沿边沿海城市,近年来旅游发展迅猛,基于居民、村民自建房开办的农家乐、民宿大量涌现。部分农家乐、民宿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日常管理薄弱,违法、违章行为大量存在,已成为滋长和发生火灾事故的高危场所。为切实加强我市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全面遏制我市小火亡人火灾多发频发的势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消防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第50号)拟定了《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第50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18年初,市消防支队作为的牵头单位起草《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征求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城港红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消防支队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形成《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
四、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
《办法》共35条,主要内容共6章:总则、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消防技术要求、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职责、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本部分内容对《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定义、原则作出规定,以及明确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需要办理消防手续。
(二)消防手续办理。本部分内容对不同规模的农家乐(民宿)需要办理消防手续的种类进行明确。
(三)消防技术要求。本部分内容对农家乐(民宿)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层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火分隔、内外装修、电气安全等做出规定。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本部分内容对农家乐(民宿)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等作出规定。
(五)消防安全职责。本部分内容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农家乐(民宿)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明确。
(六)附则。本部分内容规定施行时间及与新规定不一致时的处理办法。
五、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情况说明
2019年6月14日,我支队将《防城港市农家乐(民宿)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送给32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在防城港市红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8月5日,有25个单位无修改意见,有4个单位反馈了修改意见,有3个单位逾期没有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无群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