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城港高新区管委 发表时间:2021-03-02 15:37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业区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编制科技工业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区产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对科技工业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协调科技工业区宣传推介、咨询服务工作;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产业化服务中介组织和物流行业服务平台;负责协调入驻工业项目、孵化项目、物流产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
(五)组织、协调科技工业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建设。
(六)协调工业区财政资金的使用,研究确定科技工业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科技工业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七)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综合服务和保障工作;协调企业办理报批、报建、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督促、检查科技工业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八)负责科技工业区(建成区部分)环境卫生,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九)协助市、城区做好科技工业区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国土、海洋、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税收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市、城区做好科技工业区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设在科技工业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科技工业区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防城港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工作委员会、防城港市沙潭江科技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11月设立。2015年11月更名为“中共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更名为“中共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园区运行部、企业服务部。事业编制10名,聘用人员控制数10名。其中:工委书记、管委主任1名,正处长级;管委副主任2名(副处长级)。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5.71万元,支出总预算165.7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5.71万元,同比减少1005.81万元,同比减少85.8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5.71万元,同比减少1005.52万元,同比减少85.8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元,下降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9.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31%,同比减少8.47万元,减少5.72%;项目支出预算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9%,同比减少997.34万元,减少97.4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高新区管委并入市投资集团,预算只批复了3个月过渡期费用,无其他项目经费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拔款收入165.7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1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如下:
商务事务支出1.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我委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2.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委在职员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6%,同比减少469.77万元,减少78.29%;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4%,同比减少0.13万元,减少0.8%;
(3)210卫生健康支出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8%,同比减少1.17万元,减少14.44%;
(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535.81万元,减少100%;
(5)221住房保障支出1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8%,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7.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31%,同比减少8.47万元,减少8.4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33%,同比减少6.64万元,减少5.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7%,同比减少1.82万元,减少9.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比2020年预算7.95万元减少7.77万元,同比减少97.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7.95万元,同比减少7.77万元,同比减少97.74%,主要用于:招待来访的考察企业,促进企业能更快落户园区。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费1.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有0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