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港发集团 发表时间:2021-09-14 08:47
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一般都是出于亲人或朋友身份,但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了解担保实务操作,不仅可以为债权实现提供保障,也为诚信建设增加了法码。港发集团官方微信据此整理出要点干货供大家学习参考。
1、何为担保?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担保性质
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最根本的特征。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
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
o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
o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o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3、保证的类型
共同保证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额保证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o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o 建设用地使用权;
o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o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o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o 交通运输工具;
o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5、质押
质押种类
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o 汇票、支票、本票;
o 债券、存款单;
o 仓单、提单;
o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o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o 应收账款;
o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押与抵押区别
o 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
o 抵押与质押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有不同规定: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交付权利证书。
何时可以行使留置权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哪些合同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缆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此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6、定金
定金数额的限制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预付款不起担保作用。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预付款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定金则不同,它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一种。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