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城港市超大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表时间:2020-08-02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母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政府、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和母公司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实施办法和细则,经本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母公司安全科技部备案;
3、负责制定本单位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经本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工作按计划开展;
4、负责本单位建制公交客运驾驶员、车辆产值责任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公交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并进行考核,建立公交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
5、严格公交客运驾驶员管理,把好公交客运驾驶员准入关,严格执行公交客运驾驶员聘用制度;对新聘公交客运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查询公交客运驾驶员违法和事故信息;定期对公交客运驾驶员从业行为进行考核;建立公交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公交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及时辞退或调离驾驶岗位;
6、负责本单位的公交车辆技术、设备(含机电设备)和机具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建制公交车辆日常保养、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及对重要部件的定期保养工作,开展月度爱车例保检查活动,确保公交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7、严格执行安管系统、公交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和教育;
8、每月开展一次行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